集团本部绩效管理制度
为公平、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,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,提高集团本部的工作效率与效果,确保各项经营与管理目标的实现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遵循“客观、公正”,“适宜、有效”,“规范、有序”的考核原则,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。
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中层、中层以下人员及被委派财务经理。
集团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,由集团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、集团党委办公室(纪检监察室)、集团办公室、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以及员工代表1-2 名组成。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监督、指导绩效管理工作,负责审查绩效考核结果,确保考核公平与公正。
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;负责考核的组织与实施;负责对考核成绩的统计与汇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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